《灵枢篇》五十一 背腧
黄帝问于岐伯曰:愿闻五脏之腧,出于背者。岐伯曰:背中大腧,在杼骨之端,肺腧在三焦之间,心腧在五焦之间,膈腧在七焦之间,肝腧在九焦之间,脾腧在十一焦之间,肾腧在十四焦之间。皆挟脊相去三寸所,则欲得而验之,按其处,应在中而痛解,乃其输也。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。气盛则泻之,虚则补之。以火补者,毋吹其火,须自灭也;以火泻之,疾吹其火,传其艾,须其火灭也。
译文:
黄帝问岐伯说:我想知道五脏腧穴在背部的部位。岐伯说:背中的大腧在项后第一椎骨下的两旁,肺腧在第三椎下的两旁,心腧在第五椎下的两旁,膈腧在第七椎下的两旁,肝腧在第九椎下的两旁,脾腧在第十一椎的两旁,肾腧在第十四椎的两旁。五脏腧穴都在脊柱的两旁,左右相距为三寸。要确定、检验这些穴位时,可用手按压腧穴处,如病人有酸、麻、胀、痛的感觉,或病人原有疼痛得到缓解,就说明正是腧穴的所在部位。对这些腧穴,宜用灸法,不可妄用针刺。邪气盛的用泄法,正气虚的用补法。用艾火补的时候,不要吹艾火,要等它自己慢慢烧灭。用艾火泄的时候,应快速地吹旺火,再用手拍艾条,使之急燃而迅速熄灭。